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第七十六条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