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一、 当事人举证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第十二条 一、 当事人举证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