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4、 4、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四、 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关于做好庭前必要准备及时开庭审理问题 五、 开庭前应当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3、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