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3、 3、 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