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决定审计的,应当随机确定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并责令被执行人提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被执行人隐匿审计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