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