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