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

社会广泛关注的;

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

具有典型性的;

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

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