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本规定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根据本规定清理、编纂后,作为指导性案例公布。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