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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二十一)

(二十一) 构建共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法院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大文化”工作格局。各级法院政治部(处)负责法院文化建设的谋划部署、督促指导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党总支)牵头抓好本院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教育培训、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设计、工作实施、督促指导中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机关工会、团委、青联、妇委会、法官协会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文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