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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十六)

(十六)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传播弘扬法治文明。以各级法院公共区域和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为重点,完善法院文化环境和诉讼服务设施建设,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题,使法院成为体现和传播法治文明的文化殿堂。强化国家法官学院的文化传播功能,将其建设成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基地、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基地、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和国际司法交流中心。建设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中国法院博物馆,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司法文化交流基地、人民司法研究基地、中华司法研究基地功能。建设中华法治名人堂,传承和弘扬中华司法文明。有条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可因地制宜建设地方性法院博物馆。加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展览内容,优化布展形式,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完善各级法院院史展示内容,深入挖掘重要史实、重要案件、重大荣誉、重大典型的思想文化内涵。积极争取地方主管部门支持,利用不同历史时期司法机关旧址、法律名人故居,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