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2020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2020年) 11. 11. 债权人会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管理人应当通过打印、拍照等方式及时提取记载表决内容的电子数据,并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管理人为中介机构或者清算组的,应当由管理人的两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或者表决期届满后三日内,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 10.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