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32.
32. 加强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强化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应用,加强对人民法庭数据的收集、填报、分析和运用,实时监测办案数据,全面掌握人民法庭工作动态,准确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建设,发动基层人民法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参与宣传工作,及时推送人民法庭工作成效、典型案件,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加大人民法庭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展现人民法庭干警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情况应当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