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