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运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托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的批复(199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1997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21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