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2011年) 24、

24、 立案、审判机构在办理民商事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实际,就追加诉讼当事人、申请诉前、诉中和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等内容向当事人作必要的释明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