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2011年)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2011年) 13、 13、 行政非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申请,由立案机构登记后转行政审判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再由立案机构办理执行立案登记后移交执行局执行。 12、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