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2011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2011年) 11、 11、 办理执行实施、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执行协调、执行请示等执行案件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代位析产之诉等涉执行的诉讼案件,由立案机构进行立案审查,并纳入审判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体系。 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可由其自行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并纳入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 10、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