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2004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0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