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