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67 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供销社等单位与省肉食水产公司房屋纠纷一案应否受理的复函 1990年3月6日〔89〕民监字第600号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代替。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