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1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书的原本正本抄本如何区别问题的批复 1957年9月13日 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的目录(第十三批)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