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35 3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经几次减刑后又改判原减刑裁定是否均应撤销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2年4月1日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代替。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