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99 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8年12月22日法释〔2008〕17号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代替。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