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2013年)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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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效经济合同确认书中认定的事实和财产后果的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否受理的批复
1987年7月11日
法经字第17号
调整对象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效经济合同确认书中认定的事实和财产后果的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否受理的批复
1987年7月11日
法经字第17号
调整对象发生变化,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