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事项,应当限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的范围。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