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审查、检查、报告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请求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