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