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持卡人依据其对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不承担或者不完全承担责任的事实,请求发卡行及时撤销相应不良征信记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