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权作出事故认定的组织依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作的事故认定书,经庭审质证,对于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没有相反证据和理由足以推翻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