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为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