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一、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第十一条 一、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十一条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