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一、 受案范围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第五条 一、 受案范围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四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