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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对行政复议决定中的行政赔偿部分有异议,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