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五、 失票救济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一条 五、 失票救济 第三十一条 公告应当在全国性报纸或者其他媒体上刊登,并于同日公布于人民法院公告栏内。人民法院所在地有证券交易所的,还应当同日在该交易所公布。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