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九、 法律适用 第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第六十四条 九、 法律适用 第六十四条 票据当事人因对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有关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1997)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