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