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五、 失票救济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第二十四条 五、 失票救济 第二十四条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五、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