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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 (三)

(三) 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三小时以上,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十二小时以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四十八小时以上,信号无法传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