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部分侵权人能够证明其他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已先行造成全部或者部分损害,并请求在相应范围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