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为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侵权人同时请求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