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