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船员境外工作期间被遗弃,或遭遇其他突发事件,船舶所有人或其财务担保人、船员外派机构未承担相应责任,船员请求财务担保人、船员外派机构从财务担保费用、海员外派备用金中先行支付紧急救助所需相关费用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