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三、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知识产权的,应当根据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服务类型,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采取的必要措施应当遵循合理审慎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下架措施。平台内经营者多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权采取终止交易和服务的措施。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