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0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