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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土地权利人认为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