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保险人取得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后,以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申请扣押船舶或者第三人同意履行义务为由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