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