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失,已经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获得赔偿、补偿的,对该部分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