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解释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3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 第十四条 目录